來一帖專治「私心瘋」的大補貼-“固定”的家務工作

「固定的家務工作」意思是一年365天,這件家務工作孩子至少必須自己做八成以上的天數。

孩子很難靠想像去體驗別人的辛勞,特別是爸媽的勞苦,沒有自己做,爸媽嘴裡的「累」,孩子是無動於衷的,「家務」這件事做了才知道,這叫「茹人飲水,冷暖自知」;那為什麼要「固定」呢?因為沒固定的工作,做一做常常會不了了之,之後還是媽媽做;再者每一件新家事都有新鮮期,過了新鮮期才正是要讓孩子「刻骨銘心」做事的開始,這是一件規律的勞務,颳風下雨,心情美不美麗都得做,這是心智的磨練,家事換來換去對我來說很像baby boss的職業體驗,新鮮感來做一下,沒有新鮮感興致缺缺時,三催四請才會去!

因著學幼教,更知小時候教才教得來,等孩子翅膀硬了,有些事要他們做真會很費心呢!所以我十年計畫,有目的的培養孩子幫忙做家事。

「見習期」3-4歲以前,做家物時可以帶著,買雞蛋、繳費、晾衣服、倒垃圾、拖地....等。

「試做期」3-4歲以後,可幫忙洗小件衣物或襪子,讓他試著幫忙拿錢繳費、幫忙提雞蛋、幫忙提一袋垃圾一起去丟,我通常會跟在後面慢慢放手給他做!

「獨立工作期」5-6歲以後,我讓箴自己幫我拿錢到7-11繳費、樓下買雞蛋;社區內倒垃圾與回收,但這些工作都是臨時派遣,有需要才叫他!

「固定工作期」約小學三年級以後,我家的垃圾與倒回收都是我家老大的工作,倒垃圾時把小加也帶出去「見實」,順便遛小加,免得他運動量不夠!

自從箴三年級以後,我就甚少去倒垃圾了,這件事通常都是箴一手包辦。我家二天左右倒一次垃圾,下雨就撐雨傘出去,太晚就帶著妹妹一起作伴,孩子做習慣了,就知道這是是他自己的工作,去時也不囉唆!做慣了就知道媽媽的辛苦,所以媽媽晾衣服也會湊過來幫忙!洗碗槽中的碗也會幫忙洗一洗,雖然他還是一個常丟三落四的傻大姐,但她卻盡可能的體貼媽媽的需要!

有體驗才有感恩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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